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很搞笑的18號桿弟



影片中「18號桿弟」阿姨滔滔不絕的講了3個男女間的笑話,其中「一對老夫妻辦完事的對話」都幾搞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QlBmWA0BJg




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是太陽花,還是豆腐花?



蘋論摘要


在昨天的蘋論,李怡說:『數日前,BBC中文網刊出作者呂意的文章《台灣太陽花和香港豆腐花》,將台灣這次反服貿運動的強而有力比對香港人面對政改的無力感,文末說:「看看佔領中環還沒發生,便已經出現的種種質疑和看淡,香港人的抗爭能力是豆腐花,輕輕一拍,已經碎掉。」這樣的結語實在值得香港人反省和深思... 有關太陽花運動的許多文章顯示,運動反映的社會主流意識,是台灣人愛護自己家園甚於眼前的經濟利益,儘管服貿是否真正帶給台灣多數人的經濟利益還是未知數。台灣實現民主化,是靠人民熱愛本土、立足於本土而爭取得來的... 發起佔中以及積極參與的多數人是關心香港民主發展的。比照太陽花,香港爭民主是否有點豆腐花呢?當然,最重要的原因不是某些從政人士的表現,而是香港整個社會還遠沒有台灣那樣,具強烈的守護本土意識... 』


來源



上述的評論,是否如實的反眏台灣和香港的政治狀況?

抱歉講句,我沒有研究兩岸三地的政制發展和有關的問題,故此對上述問題是沒有答案。我反而有興趣觀察政治評論員的言論是否中肯和可靠,所以特別留意有關的相反言論,用來比較和分析。以下是在 『關鍵評論網 ( The News Lens )』發表的文章摘要,相信是一位研究社會和政治的台灣作家 ( 謝宇程 ) 所作,他引述另一位年輕朋友的意見,實在值得香港人反省和深思... 


文章摘要

我們造了神,才發現他們只是神棍:台灣政治崩壞的5大病灶


誰的政治機會和言論自由?

" 我是『台灣一般人』,沒什麼人比我更一般了。他們的抗議就我看來,不是幫助我這種『台灣一般人』,只是幫助他們自己。我很希望他們,在自以為代表、保護『台灣一般人』的時候,可以把我扣掉。

他們當然可以去抗議,我管不著。就像我去喝酒把妹,他們也管不著一樣。但是,他們去抗議,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就和我喝酒把妹一樣,都沒資格自以為是英雄、是慈善。

從經濟來說吧。大部分的人都說,雖然有更多就業機會,工資也會提升,但是服貿後會貧富差距拉大,所以要幫我們『台灣一般人』上街頭擋服貿。但說真的,我覺得自己現在夠窮了,如果服貿後多一些錢,實在沒什麼不好。即使貧富差距拉大,不好意思,我覺得現在已經很大了,帝寶一坪多少錢?兩百萬?如果它變四百萬,對我有什麼差?一樣是買不起。

我知道他們抗議的主要訴求是政治,是自由。那我們就來談政治機會和言論自由。不過,誰的政治機會和言論自由?

李到陳到馬,都從英雄變惡魔?

先說言論自由,現在台灣言論很自由了,這麼自由的環境下,我們得到什麼呢?台灣本土電視台有好幾打,好自由,但最終還是被無腦的蠢節目壟斷。你說我們現在能抗議、能批評政府,很重要;但是,抗議、批評了這麼多年,政府變得很好了嗎?

你說政黨競爭和選舉很重要,但每一個總統都是我們自己選的,你看看,你不是討厭李登輝更多於蔣經國、憎惡陳水扁更多於李登輝,現在又仇視馬英九多於陳水扁?每一個立法委員,都是我們自己選的,我們看到他們有事沒事不議事只鬧事,我們現在看不過去就把他們趕出議事廳,由我們自己來鬧事。

在我看來,我,這個收入不多,工作普通,頭銜不高,沒有家世,沒有好學歷,也不會演講、不會寫作文的人看來,這些都和我沒什麼關係。

即使能選舉,被選上的不會是我,不是像我這樣的人。我們選總統,一開始以為他多好,後來總發現他是爛的;每次選立委,我們一開始知道他很爛,後來總發現他還能比我想得更爛。我們也知道,總統、政黨、立委,無論怎麼選,他們背後都是財團、營造商、甚至還有中國——無論服貿通不通過。

追根究柢,這個學運爭取的政治自由,始終不是我的自由。我的言論,在台灣不會被禁,在大陸也不會被禁。因為關於政治,我本來就沒什麼言論。但我的言論,在台灣不會被受重視,在大陸也不會被重視。因為這個社會,也不關心我的言論。無論選舉或是不選舉,有機會當選的,對於政治人物有真正影響力的不會是我,或是我這樣的『台灣一般人』。"


民主、自由、平等的體質僵死腐敗


聽完他的話,我靜靜地想了好一會兒。我知道自己並不全然認同他的話,但是,他似乎確實隱隱約約指出一些關鍵:我們抗拒外力(中共),我們指責個人(馬江);我們看到一個腫瘤,極力想把它切掉。但是,如果我們忽略了引發腫瘤的體質病灶,今天切了一個瘤,日後還會長出千千萬萬的瘤。而體質病灶是指,我們自豪且珍惜的民主、自由、平等,其實體質上已經僵死腐敗。

我們曾經自以為傲的民主,現在,帶來什麼樣的政治機會、權力分配、治理成效?曾經的人權律師、改革鬥士、法學博士、民主學者,這些我們曾經認為這麼值得支持和信託的對象,後來讓我們何等失望?我們曾全力擁戴的,現在全力嘲笑譏諷,一次又一次。我們擔心中共控制台灣後停止選舉,但現在,選舉似乎也已名存實亡。

我們不斷選舉、不斷言論、不斷罵政府,政府被我們罵好了嗎,政治人物被我們愈選愈好了嗎?我們造了神,很快卻又發現只是神棍,下一個神,又能救贖我們嗎?

在318學運初始,我寫了文章呼應這個運動。但與這個朋友談話之後,我減少發言,觀察思索那些更重要長遠的體質問題... 



要看全文,請點擊以下『關鍵評論網 ( The News Lens )』的連結: 




現代笑話



Max Plank (以下簡稱 MP) 在1918 年榮獲諾貝爾物理獎後,便在德國展開巡迴演講。不管去到那裡,他講的內容都是千篇一律;久而久之,就連他的隨行司機都聽到滾瓜爛熟。有一次,司機終於忍不住對 MP說他一直重複同一套演講,一定感到很無聊吧;司機更半開玩笑地建議下一站在慕尼黑的演講不如由他來代替,而 MP 就假扮是司機,或許這樣,他倆都能從中得到一點樂趣呢 !  MP 聽了也覺得有意思,便欣然地接受了。於是,司機便假扮成 MP,在一大群有學識的聽眾面前發表演說。當演講進行了一段時間後,台下有位物理學家突然提出一個問題。可是,司機不僅沒有表現慌張,還輕蔑地反問說 : 『我沒料到在先進的慕尼黑,竟然會有人提出這麼簡單的問題。既然如此,這問題就由我的司機來答好了 !』。 

以上的笑話雖然發生在 1918 年,但在現今的社會和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很多時我們也會遇到類似 『司機』的人,例如,政棍、電台名嘴、大部分的記者、時事和政治評論員,當然也包括他們產生的笑話。 這些人一般擁有頗具說服力的外表,行為舉止表現得好像他們很有料,但事實上他們只是虛有其表,所說的內容空洞,只不過是靠如簧之舌,頭頭是道地講廢話,胡謅一些他們根本沒有深入研究過的題目。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民調可信?( 二 )




鍾庭耀指商界學術界思維存差異
星島日報 – 28/3/2014


恒地副主席、全國政協常委李家傑,早前點名批評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民意調查為泛民造勢。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認為,不正視問題,以為用錢可解決到問題,可能是商業思維,與做學術的人在思維文化上有差異。

鍾庭耀指出,李家傑的意見反映商人的看法,認為民調必定有政治動機,以為出錢資助另外進行民調,就可以解決問題,反映商界和學術界,在思維文化上有明顯的差異。

對於身兼行會成員的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早前亦質疑,港大民調的評分以平均分計算有誤導成分。鍾庭耀重申,50分代表一半半,問卷的問題並無提示50分是否合格,特首評分從不用合格的概念。 


來源


以下是網友 "Tan" 君的留言和引用的有關評論

鍾庭耀重申,50分代表一半半,問卷的問題並無提示50分是否合格,特首評分從不用合格的概念??

網民CHAN稱:

慧科電子剪報搜尋過去10多年的相關報道,鍾庭耀曾被引述50分為及格水平,請記着,這些報道是直接經訪問引述或直述鍾庭耀的分析,而不是媒體自己的報道。如果只計媒體報道,那是成千上萬,不必在慧科電子剪報搜尋。

《蘋果日報》2010年8月11日﹕「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分析,按曾蔭權的民望表現而論,他的民望屬『表現失敗』。雖然他的評分有輕微上升,仍可以維持在略高於50分的及格水平。」

《頭條日報》2010年7月28日﹕「該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表示,雖然曾蔭權評分脫離肥佬行列。」(註:評分為50.3分)

《星島日報》2004年10月13日﹕「鍾庭耀認為他(楊永強)的支持度保持穩定,比其歷史低位39.4分高出很多,但仍未達到50分的及格水平。」

《星島日報》2004年9月29日﹕「鍾庭耀分析,調查結果顯示董建華的民望評分兩年來首次重上50分水平。」

《信報》2003年9月10日﹕「鍾庭耀指出……孫明揚……楊永強……林瑞麟……馬時亨全數低於50分的及格水平。」

《明報》2003年8月13日﹕「鍾庭耀分析:『……餘下12個問責官員中只有4個不及50分,算是初步走出管治危機。』」

《明報》2003年1月29日﹕「鍾庭耀指出,特首評分自去年8月起已連續半年處於不及格水平……連續半年處於50分以下。」

另外慧科電子剪報顯示2003年9月24日和2004年4月14日的《蘋果日報》,在為特首和主要官員評分製表時,分別出現「註:評分以50分及格」(2003年9月24日)、「註:評分由0至100分,50分及格」(2004年4月14日)等字樣,並且都寫明「資料來源:港大民意網站」。

鍾庭耀1997年7月出版的《民意快訊》第11期,在總結港督彭定康的支持度評分時表示:「整體而言,彭定康所得的分數一直能夠維持在50分的合格分數以上,反映彭定康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尚算不俗。」據港大民意網站介紹,無論是對回歸前的港督,還是回歸後的特首,支持度評分的提問方式是一樣的。

任何稍懂中文的人,也可以從上述的引述,清楚理解,這套評分方法是: 0至100分,50分為合格。講了千次萬次,鍾庭耀自己也是如是說。今日被翻出有六成二的人給了梁振英先生合格的分數,就走出來完全推翻過去17年的定義?! 



Legal writing




Lawyers do not write plain English. They use eight words to say what could be said in two. They use arcane phrases to express commonplace ideas. Seeking to be precise, they become redundant. Seeking to be cautious, they become verbose. Their sentences twist on, phrase within clause within clause, glazing the eyes and numbing the minds of their readers. The result is a writing style that has, according to one critic, four outstanding characteristics. It is "(1) wordy, (2) unclear, (3) pompous, and (4) dull. "



Example One


A normal person would say:"Have an orange... ”


A legal nerd is trained to say, instead:"I hereby give, grant and convey to you, for all time coming, all my interest, right, title and interest, both legal and equitable, in this orange, together with all its rind, skin, juice, pulp and pips, and all right and advantage therein with full power to bite, cut, suck or otherwise eat or consume the said orange, with or without its rind, skin, juice, pulp and pips as aforesaid, subject to any amendments subsequently introduced or drawn up to this agreement. "

[ Extracted from Philip's R, The Best Lawyer Jokes Ever, Barnes & Nobles 2002 ]  



Example Two

"Since, under the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Guidelines pertaining to sexual harassment, an employer is liable for hostile-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 only if it knew or should have known of the harassment and failed to take prompt and effective steps to end the harassment, it is possible for employers to be exonerated from liability for hostile-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 when sexual harassment has occurred by individuals within an organization, but the organization took prompt action to prevent further harassment. "


[ Extracted from a law-review article ]


That sentence meanders. And its basic point tends to get lost in the welter of words. Cut to its essence, the thought itself seems more coherent:

"EEOC Guidelines allow courts to exonerate an employer from liability for hostile-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 if the employer acts promptly to prevent further harassment. "


Example Three

Dear Sir/Madam,

Re: Settlement of Outstanding Charges of HK$ ??? (Mobile Phone No.            xxxxxxxx, Invoice Date 28-Apr-13)

We act for XXX Telephone Company Limited.

According to our client accounting records, the captioned outstanding charges remain unpaid in your account with our client.

We are instructed that despite demand and request, you have failed and/or refused to settle the captioned outstanding charges. On behalf of our client, we hereby give you final notice that unless you pay to our client the captioned outstanding charges within seven (7)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is letter, our client will commence legal proceedings or such other recovery actions as it deems appropriate against you to recover the same together with late charge without further notice. In addition, our client will also recover from you costs of the proceedings, all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charges incurred and all interests at such prevailing rate as shall be determined by the Tribunal on the outstanding charges.

If you have already settled the outstanding charges, please ignore this letter and accept our apology for the inconvenience that may be caused to you.

Should there be any billing enquiries, please call our client at telephone no. yyyyyyy during office hour from Monday to Saturday between 9:00 am and 6:00 pm.

[ A sample letter from a local law firm ]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訴諸專家之言



有些人認為,要成為獨立思考的人,就得完全摒棄專家之見。想一想,就能看出這想法是有問題。棄絕專家之見,那就意味必須把自己訓練成各方面的專家,但這根本是不可能。生有涯,但學海無涯;試問,有誰能學透所有知識?

不過,也不是在任何情況下,訴諸權威或專家之言都是恰當。任何好的訴諸權威論證必須滿足以下七項條件。

1) 專家真的曾如是說,若不是,當然就不應接受該論證;

2) 專家是論證前提所屬領域的權威 ( 舉例說,莫言在寫小說方面是專家,但在醫藥方面只算是個門外漢。因此,即使他說靈芝補腦,也不能就此認為靈芝真有此功效 );

3) 論證前提所屬的領域確實有權威 ( 不少領域裏根本就沒有權威。例如,宗教上的許多主張,也難談得上有任何權威 );

4) 專家的言論建基於客觀的證據;

5) 專家是級數高的權威;

6) 同級數的權威同意論證前提;

7) 論證前提屬嚴謹可靠的學科 ( 純數學和邏輯學是最嚴謹可靠的學科。自然科學如物理、化學、生物、工程是相當嚴謹可靠的學科。比較而言,經濟、人類學、文化研究這些屬社會科學或文科的領域就沒有那樣可靠了 )。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專家』的表現



在一篇對證券分析師和氣象預測員做比較的論文中,Tadeusz Tyszka 和 Piotr Zielonka 證實,分析師做得比較差,卻對自己的技能有較高的信心。不知為什麼,分析師的自我評估,並沒有在預測錯誤之後,降低他們的錯誤率。

Philip Tetlock 也做了類似的研究。為了研究政治和經濟 『專家』的表現,他請了將近三百名專家,在某個指定期間內 ( 大約是未來五年 ) 判斷所發生的幾個政治、經濟、和軍事事件。他得到這些專家所做的大約八萬二千個預測。經濟學家佔了他樣本的四分之一。其研究顯示,專家的錯誤率顯然是他們自己所估計的好幾倍。他的研究暴露出一個專家問題:預測者是博士或學士,其結果並沒有差異。著作等身的教授並沒比新聞記者高明。Tetlock 所發現的唯一規律是,名望對預測有負面效果:名滿天下的人所做的預測比沒沒無聞者還差。


參考:

The Good Judgment Project conducted by Philip E. Tet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