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15年網誌總結




2015年快將過去,就以一個 "字,作為個人網誌的全年總結。為了感謝網友的支持,特別從網上選了幾位名書法家寫的 "字給網友欣賞:


( 圖片來源:書法屋 )


楷書
墨跡:顏真卿
 《多寶塔碑》


行書
墨跡:李邕
 《雲麾將軍碑》


草書
墨跡:黃庭堅
 《李白憶舊遊詩草書卷》 


草書
墨跡:鄧散木
 圖片來源:《草書寫法》 





延伸閱讀

徐渭書法 ( 網 )
書中有畫,畫中有書
徐渭是一個書法家,在繪畫中,他將自己的書法技巧和筆法融於畫中,使人覺得他的潑墨寫意畫簡直就是一幅慷慨淋漓的蒼勁書法正如張岱所言:“今見青藤諸畫,離奇超脫,蒼勁中姿媚躍出,與其書法奇絕略同。昔人謂摩詰之詩,詩中有畫,摩詰之畫,畫中有詩;余謂青藤之書,書中有畫,青藤之畫,畫中有書。(《陶庵夢憶》)他的《墨葡萄圖》,墨的濃淡顯示了葉的質感,題詩的字體結構與行距不規則,如葡萄藤蔓一樣在空中自由延伸,書與畫融為一體。徐渭的書法造詣很高,其跌宕縱橫的筆法有助於繪畫藝術的巧妙變化,如畫墨荷、葡萄,大刀闊斧,縱橫馳騁,沒有深厚的書法功力是難以做到的。徐渭曾做一幅《梅花蕉葉圖》,將梅花與芭蕉放在一起,並且在畫上題寫道:“芭蕉伴梅花,此是王維畫”,顯示出徐渭與王維在某些構圖上的源流關係。當然,王維畫雪裡芭蕉,更突出一種禪機,即,使得雪的清寒與芭蕉的心空構成畫面的宗教底蘊,而徐渭在這樣的畫面組合中,更突出一種超越時空的主體解放性。徐渭的書法和畫法都極為嫻熟,功底深厚,他的題字,如他的潑墨寫意畫,縱橫不羈,洋洋灑灑;他的潑墨寫意畫,融合了精熟的筆法,意趣橫生,極富韻味。
http://www.cidianwang.com/shufa/xuwei_2965.htm

徐渭狂草 ( 國圖空間 )
徐渭(1521-1593年),明代書畫家。初字文清,改字文長,號天池,或作天池山人,晚號青藤道士,或署田水月,浙江山陰(紹興)人。自幼聰穎過人,天才超逸,憤世嫉俗。詩文絕出倫輩,作戲曲、雜劇自創新意,善畫花卉,潑墨淋漓,筆意放縱。徐渭曾自評說:“吾書第一,詩二,文三,畫四。”可見其對書法的偏愛和自許。徐渭的書法與五代楊凝式有很多相似之處,善於遺貌取神,氣盛筆狂,用筆如揮帚。其書法風格鮮明,以行草為最佳,能以隸書、章草筆法融入行草書,尤具獨創。袁宏道稱他為“八法之散聖,字林之俠客”
徐渭維基百科 )
典 ( 查度字 )
http://www.zdic.net/z/19/js/5EA6.htm

詞典網 ( 查度字 )
華語世界2015年度漢字出爐 新浪新聞中心 )





其他
和明代早期書壇沉悶的氣氛對比顯得格外突出,徐渭最擅長氣勢磅礴的狂草,但一般人很難看懂,用筆狼藉,他對自己的書法極為喜歡,自己認為 “書法第一,詩第二,文第三,畫第四

徐渭書畫作品 ( 40 張 )
http://baike.baidu.com/pic/%E5%BE%90%E6%B8%AD/18002/246225/f9dcd100baa1cd11096d0d92b912c8fcc2ce2dac?fr=lemma&ct=cover#aid=246225&pic=71cf3bc79f3df8dca9d3f023cd11728b46102891

徐渭《葡萄圖》
故宮博物院藏
( 來源:百度百科 )



2015年12月9日 星期三

走馬看 "Bath"




 遊覽完羅馬浴場,在售賣記念品的小商店買了這作為留念
( 書名:< The Essential Roman Baths > )



羅馬浴場的簡介



羅馬浴場的參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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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帝國學院的記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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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博物館參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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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ouv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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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之名信片 ( 一 ) 


祖傳之名信片 ( 二 ) 



祖傳之名信片 (




Gloucester ( UK )




告羅士打座堂 (  )


告羅士打座堂 (  )


小餐館 )


小餐館  )



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玩出禍















( 網上圖片 )




延伸閱讀


“載舟”又能“覆舟”的司法覆核 ( 正思香港:朱逸芝,2015年12月 3日 ) 
 《東方日報》社評《司法覆核遭濫用 行政淪為跛腳鴨》 “香港就是這樣,表面上三權分立,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實際上是三權惡鬥,互相扯皮,互相拆臺,幾乎連興建一個廁所也要等待法官定奪,行政淪為跛腳鴨,香港不亂才怪”。

《文匯報》社評《濫用司法覆核是對法治精神的傷害》同樣譴責反對派政黨,“本港有政黨政客為一党一己的私利,將司法覆核當作挑戰政府管治的工具,不惜浪費大量社會資源,目的只是為了令政府施政舉步維艱”,令人感到可惜。“法治被玩弄于政黨政客的股掌之中,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絕對不能彰顯公義,更不是為了保障公眾和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知法者不守法,反而一再猛鑽法律空子謀利,必然動搖市民對本港法治的信心”。 
https://www.facebook.com/HKInsights/photos/a.367365893359290.83554.360407104055169/919615244801016/?type=3&theater


司法覆核遭濫用,行政淪為跛腳鴨 ( 東網:2015年 12月 3日 ) 
眾所周知,不少司法覆核帶有政治色彩,背後都有反對派政黨或政客的身影。例如港珠澳大橋案及當年的莊豐源案、外傭居港權案等等,代表律師都是公民黨核心成員,這難道只是巧合嗎?即使司法覆核敗訴,律師費也已袋袋平安,受到損害的是納稅人及整個社會。單是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就耗費上千萬元訟費,而且導致工程嚴重延誤及超支,至今仍不知如何收拾這個爛攤子。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1203/00186_001.html




港府無能被玩弄,贏了官司亦悲哀 ( 昔日東方:2011年 9月 28日 ) 
興建港珠澳大橋的計劃二十多年前已經提出,惟好事多磨,去年底一名居住東涌的綜援婆婆指大橋工程可能造成空氣污染惡化,影響居民健康,遂入稟反對,原訟庭今年四月裁定大橋環評報告不合格,要求撤回工程的環境許可證,當局其後提出上訴。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歡迎上訴庭裁決,同時承認這宗官司對大橋工程造成了一定影響,預料工程開支因此上升六十五億元,包括所需增加的人手及壓縮工程帶來的開支。她強調會爭取大橋於今年底前動工,相信仍可如期在二○一六年通車。
事實上,此宗官司影響廣泛,除了港珠澳大橋,還有包括沙中線在內近八十個在建工程被迫停工,整個香港大型基建幾乎都陷入停頓,經濟損失是天文數字,整個社會為此付出的代價更是無法估量。


社評﹕司法覆核濫用異化 須完善制度除弊端


港珠澳大橋環評上訴案政府勝訴,東涌朱婆婆爆稱受唆擺 ( 信報:2011年9月28日 ) 
上訴庭昨天裁定,政府在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上訴得值,政府已表明盡快開展工程。不過,被指與官司有密切關係的公民黨卻受創,興訟人朱綺華昨天接受訪問時指自己「矇查查」、「唔係有心搞」,只是背後有人游說才提出訴訟。

民建聯將研究是否涉「包攬訴訟」;至於被指牽涉事件的公民黨就「劃清界線」,強調官司與該黨無關。

稱累人失業「唔安樂」
今年4月,66歲的東涌富東邨居民朱綺華成功挑戰港珠澳大橋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以及環保署批准工程上馬而簽發的環境許可證。朱代表律師是身兼公民黨執委的事務律師黃鶴鳴,律師團包括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公民黨執委兼大律師郭榮鏗。

一直保持沈默的朱綺華,昨天在寓所外被電視台追訪時強調,如今只希望事情告一段落,不打算提出上訴,又指當初「我都唔係有心搞,不過他們同我講呀……我又矇查查,我老人家識咩!」

但她拒絕公開是誰游說她打官司,只說:「邊個叫我做都好啦,我唔公開,我自己做了傻婆算啦……因為我不知道會牽連到咁多人無工做,搞到我個心好唔安樂呀!」
她透露,當初因為擔心興建大橋會污染環境、影響居民健康而提出訴訟,「我以為講幾句就算喇,點知搞到咁大件事,搞到俾啲仔女鬧!」

涉包攬訴訟 公民黨急澄清
公民黨一直強調該黨只是向朱綺華提供協助,與朱昨天所說有出入。代表律師黃鶴鳴昨晚接受商台訪問時指,當看到朱婆婆接受電視訪問後,已即時致電給她,又透露朱婆婆感受到來自街坊及家人的壓力,忍不住才說出來。

小心台灣「印度化」的現象轉載自聯合新聞網:2015 12 7 )  

2800億台核四,未啟用已封存 ( 昔日東方:2015年 7月 2日 ) 
台灣電力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簡稱核四廠)耗資逾二千八百億元(新台幣‧下同 約七百億港元),花了三十六年興建,至今尚未啟用

若解封花費500
台電昨日宣布封存核四廠,計劃為期三年,日後仍要三十四億元作維修。台電指近年反核聲浪不斷,解封日期需等公投決定。
台電解釋封存不是停建意思,仍要繼續維持設備在最佳狀態,因此花費維修屬正常。但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屆時解封仍要再花三百至五百億元,冀政府有長遠規劃視野,直接停建核四廠止血。
當地居民同樣希望政府宣布停建,停止浪費公帑。有指馬英九總統上月到訪當地時,曾暗示核四廠若能改建成休憩地方更有意義。

台核四廠 ( 維基百科 )  
柯文哲說,過去20年的台灣政治,總把問題簡單化,遇到困難議題就「兩極對幹」,然後就結束了。以核四為例,核四現已變成「支持核四就是國民黨,反對核四就是民進黨」,「但你要反對,總要有善後的替代方案啊!」

台核四公投 ( 維基百科 ) 
高鐵工程為何會超支 ( AM730:施永青,2015 12 8 )

司法覆核被濫用是現實存在的嚴重問題 ( 文匯報:黎子珍,20151215 )

如何解決司法覆核被濫用? ( 港人港地:郭文緯,201512 15日,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51215

兩前法官隔空辯論,司法覆核氾濫誤港 ( 德德悟政經:鄧德德 )


香港人引以為傲的法律法制系統,頻被人濫用司法覆核機制,早前前終審庭法官列顯倫就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前會長梁麗幗尋求司法覆核是濫用機制作為自己政治宣傳;列官認為香港有人與其尋求的補償無關,卻利用法庭作為發表個人意見立場的平台,認為此等濫用行為對香港整體社會構成傷害,更動搖法治。列顯倫向本地報紙媒體表示:如果法庭為濫用司法覆核提供空間,令其頻繁發生,法庭實際上就成了濫用的同謀。
另一邊廂,前終審庭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則在同一新聞媒體為司法覆核制度辯護,認為是香港法治基礎,法庭有有效機制防止制度被濫用。
到底那一方更具理據?其實司法覆核並不能解決政治問題,如果一概拋諸法庭覆核,結果變成了「法官治港」「司法獨大」,簡單的從「長洲覆核王」眾多覆核個案、港珠澳大橋、高鐵等等基建停不了的司法覆核,就看到司法覆核已經成為一種反政府的法律武器,而往往覆核結果都沒有推翻原來政府的行為,只對社會做成建設延誤與及浪費大量公帑為延誤買單,得益者只有靠打官司吃飯的律師們,這是不是濫用機制?從覆核成功率來看,答案顯然易見。
以李官論調,香港法院有有效機制篩選司法覆核申請,如果果真有效,何解與我們普通市民對濫用覆核的感受不一樣,根本隨便找個市民問一下就知道香港社會是何等厭惡沒完沒了的司法覆核,只能說李官有點司法離地
司法覆核原意是法律監察政府行為合乎程序公義,現在變成誤港前進的另類政治手段,當社會對此恨極生厭,縱容此等行為的法院還值得社會尊重嗎?法治不再為人信任,輸家是整個社會,包括法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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