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Is radical politics on the rise in HK?



Newsline@楊政賢,周庭 29-6-2014 ( Part 1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omBPmwlEpw





Newsline@楊政賢,周庭 29-6-2014 ( Part 2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wn0DwMA_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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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國際標準」?2014-03-10 来源: 香港成 )



核心提示:2005年,歐洲人權法院審理Hirst v The United Kingdom (No.2)案。案件的具體內容並不重要。有趣的是,法院在判詞中詳述了它對民主、普選和人權的看法。判詞第五十九段開宗明義指出了「投票權不是特權」和「普選已成為基本原則」;但第六十段隨即表示,該些權利並非絕對,每一個歐洲盟國「都有空間去加入限制」和「享有這方面的自主」


於第六十一段,歐洲人權法院進一步探討「自主」的問題:「法院確認自主的空間是很廣闊的……有很多種方式去組織和運作選舉制度,以及大量不同之處,包括:歐洲之內的歷史發展、文化差異和政治思想,都塑造了每一個盟國各自對民主的看法。」第六十二段特別指出,普選的制度設計要「反映或不違背」人民的意志

從上述判詞可見,雖然中國和歐洲在各方面都有很大差異,若把判詞的內容套用到香港普選特首一事上,似乎沒有那一點會是中央或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的。「選舉」作為一項權利是需要尊重的,但當「普選」去到實際操作的層面,便必須考慮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實際情況。「普選」並非只有一種絕對的方式,而是每一個國家和地方都有很廣闊的自主空間去塑造一種適合它們而又能反映人民意志的選舉制度。筆者認為,這種對「普選」的解譯同中央和特區政府一貫的原則和立場不謀而合。換言之,如果世上真有任何「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判詞所描述的似乎就是「國際標準」的具體演繹

因此,筆者認為沒有必要迴避「國際標準」的問題,反而可以名正言順地引用西方的案例來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就普選特首所設下的大原則,特別是香港的普選必須符合「一國兩制」。換言之,普選既要符合香港的利益,也要符合國家的利益。若要符合國家利益,特首就必須是愛國人士;要符合香港的利益,特首就必須愛港;加起來就成為愛國愛港人士。這就是香港的實際情況。普選不會只有一種理想的模式而永遠不落地。在《基本法》的規定之下,對普選的理解和實行可以相應調整。

雖然歐洲人權法院只受理與《歐洲人權公約》有關的上訴,但它所涵蓋的歐洲國家眾多,也可以理解為具有一定程度的國際性質由上述判詞可見,當普選的問題去到國際層面,連西方的高等司法機關也必須承認國與國之間存在重大差異,不可能要求一個國家跟從另一個國家的選舉制度投票權人人平等、以普選為基礎、選舉制度能反映或不違背人民的意志是幾項原則。而在這幾個原則之外,便按各國的實際情況加入不同的限制。故此,香港的普選加入其他規定,完全合情合理。而且,政改諮詢文件沒有任何地方違背了上述那幾項原則

2013年,Scoppola v Italy (No.3)案採納了Hirst案的裁決,足見「各國都有廣闊的空間對普選加入限制」這一原則行之有效。真正的「國際標準」莫過於此。( 青年區動副主席 曾錦銓 )

http://www.singpao.com/xw/ht/201403/t20140310_493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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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專訊】今年七一遊行人數創近年新高,但據悉,中方、港府和建制派均認為人數較他們原先預計低,較傾向相信港大學者估算的10多萬人。 

https://hk.news.yahoo.com/%E9%81%8A%E8%A1%8C%E4%BA%BA%E6%95%B8%E5%86%8D%E5%A4%9A-%E4%BA%AC%E4%B9%9F%E4%B8%8D%E5%AE%B9%E5%85%AC%E6%8F%90-230000494.html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 點算紙張選票及扣除重複投票後,參與佔中全民投票的人數達七十九萬二千多人,真普聯方案取得三十三萬三千多票勝出。不過,「幫港出聲」發起人周融質疑,投票人數有「水分」,相信真正投票人數介乎三十至四十萬人。佔中發起人陳健民主動反駁,直斥周融等同指控負責投票的港大沒有誠信,更是侮辱香港市民。
經最後點算,佔中全民投票人數逾七十九萬二千人,真普聯得票率最高,逾四成二,有逾三十三萬三千票;其次是獲逾三十萬四千票的學界方案;人民力量方案則獲逾八萬二千票排第三;逾七萬人棄權。近八成八人認為,若政府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立法會應該否決。





6 則留言:

  1. [ 網友的相關意見 ]

    心水清  •  28分前 移除
    陳健民亦不同意有關說法,他反問:「香港立法會一百八十萬人投了票,有五百多萬人沒有投票,是否我們可以不承認這個立法會?我們的特首只有六百八十九票,應該更加不承認。」

    @@@@

    狡辯, 混淆視聽, 廢話連篇! 選立法議員係依法舉行, 合格選民有權去投票但自己放棄投票權, 就算不滿結果, 也無話可說, 不同意也得接受結果

    但所謂 "佔中全民投票" 是飯民自己人搞的一場鬧劇, 很多人都不會參與, 這些投票結果充其量只能代表飯民意見, 其他大部分沒參與的, 理所當然可以批評和反對


    Zac  •  3分20秒前 移除
    一般而言,“公民投票”是一種了解公意或民眾參與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方式,可以彌補代議制的不足,它可以運用於國家、地區生活的不同方面。針對不同議題,“公投”這種手段的具體性質是由其所服務的目的決定的。一個國家或地區就某個重大事項訴諸“公投”,從某種程度顯示,代議制已無法解決。

    舉行“公投”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舉行“公投”的單位主體必須是具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的政治共同體,如國家、邦聯組成單位、聯邦組成單位;二是必須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並依法舉行。

    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從目前的國家結構形式看,中國的單一制不是實行地方自治的單一制;中國憲法和法律也沒有制定“公投”的有關規定。因此,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不具備舉辦“公投”的要件。

    一般而言,“公投”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主權及未來政治地位的“公投”,二是內部重大事項的“公投”,即政治運作的方式。

    慎防港獨、反動分子假借所謂 "佔中全民" 投票鬧劇, 變相以“公投”為名、進行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之實的要害。


    Pema • 47分前 舉報
    依家啲人巳經不斷挑戰警權, 以為真係咁無事, 今日警方唔嚴懲, 香港只會愈嚟愈亂。 奉勸啲學生清醒啲用腦諗下, 所謂自已政府自已擇, 比你地擇咗泛民出嚟, 你認為有邊個可以治理到香港, 上一屆走個馮檢基話出嚟選, 想問各個大學生, 有無睇過馮檢基係亞視國際台訪問 ???? 英文嚇人唔講, 根本就算比個區佢管, 佢都唔會識管。 啲班人只係識政治抽水, 騙你地個腦, 不管保皇或泛民, 大家都要用腦選用心服務你地的議員。 依家啲政客要利用你地, 會用好多說話嚟疏擺你地去做。 真係好担心啲班細佬, 日後比檢控個前途會點, 想出國無可能啦 ! 想入政府工作無可能啦 ! 世界每日在變, 你地都每日在變, 你地唔知日後你會變成點, 但今日你做咗就會改變日後的生活, 希望你地好好思維.... 你地想香港日後會變成點.... 似利比亞 ??? 伊拉克今日都比美國話幫佢有民主... 今日伊拉克變成點 ???? 你想你地日後生活係點樣的環境裡面 ???? 每個地方, 國家總有佢地個問題, 是否可以一刀切可以全面民主 ????? 民主唔係萬能膠, 唔好咁天真


    Ron • 1小時21分前 舉報
    I am all for expressing a person's opinion. But not when the action is interfering other people's right. Occupy Central is illegal. Even by US standard. Period.

    Occupy Wall Street is illegal.
    Huffingtonpost 12/23/2012
    " According to internal documents newly released by the FBI, the agency spearheaded a nationwide law enforcement effort to investigate and monitor the Occupy Wall Street movement. In certain documents, divisions of the FBI refer to the Occupy Wall Street protests as a "criminal activity" or even "domestic terrorism." "


    Seeyou • 4小時前 舉報
    陳偉業最賤格, 星期五講明話7.2 要佔中同政府死過,點知冇晒影....


    Ng • 21小時前 舉報
    發起人D仔女在那裏,推人家仔女上前缐被捕,自己仔女逍遙快活,青年人醒吓喇!


    Alex • 58分前 舉報
    任何政治活動都有發起人, 但出事時發起人不在最前方, 只知在極安全的位置說話多多, 是極不道德的行為! 就算是入獄都要站到最前, 正所謂"要拉, 就拉我先" 才有擔起責任的氣慨! 世界沒有誰都會轉的。"長毛"入獄還有"人民力量" 兩位 "拉布巨星"繼續上演浪費公帑一劇啊。


    Dnadanny1 • 20小時前 舉報
    香港電台報導新聞的手法大有問題,在電視機前只見到警方首先禮貌地着示威人士自行離開,若不離開才被警方抬走,這様的事實也被香港電台抹黑成暴力拘捕示威者,這様的電台已經不止失去公信力更成為拿公帑去做反政府的傳聲筒,我身為納稅人在此責成特區政府好應整頓香港電台


    Gary • 10小時前 舉報
    香港警察,係全世界最文明,最有紀律,最有效率,最有組織,最有耐性,而又最克制,又最溫和,又最理性既執法者,可以講係世界一流!

    但香港傳媒,政棍,暴民,憤青,及別有用心者就經常借意誣蔑,詆毀,抹黑,挑釁。。。呢隊維護香港治安既警隊,此絕非香港之福!


    Joe • 21小時前 舉報
    呢篇報道用字有立場。題話警方暴力清場。用咗暴力一字,呢個係負面字。正確客觀應該用武力清場。所以我成日話港台已經係個不可信,有政治立場的傳媒。


    Chi Shui • 21小時前 舉報
    如果唔係咁邊會造成好似佢哋話有五十萬人有參與遊行的假象,把遊行的行進速度減慢,人塞在維園及路上,行進時間長,未可以好睇好多,好似好有勢咁,不理會遊行人事的辛苦,這是"犯民"慣用造假數的伎倆.


    T Lam • 15小時前 舉報
    公民提命大家聽到可能覺得好漂亮, 好有自主權. 但大家有無諗過什麼人會被公民提命. 三唔識七邊有人會提命佢參選特首. 甘等於只有有D出名的人才有機會被提命.而已公民為主的圈子,大部份係勞工, 打工仔, 某程度上只有名人或有名的議員, 其餘人跟本就無得選.所為公民提命其實同政黨提命, 議員提命差不多.舉個例子, 1-劉德華, 2- 梁國雄, 3- 李嘉誠, 4- 李唔式, 以上4個人我諗你唔會選第4個吧. 所以公民提命說出來就好聽好多, D人會受落好多.其實都係只有特定人可以參加


    Kl • 14小時前 舉報
    David
    連法國“人權之國”都冇公民提名。你被d泛民黨洗腦了。


    YiuStanley • 10小時前 舉報
    公民提名抗爭只是籍口, 實則是不斷製造社會混亂.....


    Young • 13小時前 舉報
    為什麽沒有泛民的真普選就要佔中整死香港?九七前英國給予香港人的民主程度遠低於九七回歸後,那時泛民為什麽不佔中爭取一人一票選港督?
    英國將香港變成第一收容港,越南船民攪到香港雞毛鴨血十幾年, 英國有冇同香港人商量過?委任港督時有冇同香港人商量?港英時代為什麽警務處的警司大部分都是鬼佬?英國有冇同香港人解釋?「英國統治時便好過你們幾百倍了」說以上這句話的人顯示他的無知。

    香港未有河蟹,未有偉大的防火牆,GOOGLE依然可以用來搜尋所有敏感詞,我地依然可以大罵雙非蝗虫,大罵共產黨,每年有六四遊行和燭光晚會,大叫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梁振英俾人任罵任丟路姆西,在城市論壇,市民可暢所欲言,大叫打倒共產黨。立法會凡事拉布,亂過亂世佳人,香蕉、豆沙包陰司紙亂飛。法輪功依然喺香港設街站,X果日報每日都可以亂吠,香港電台仍然可以批評政府,每年七一元旦幾十萬人上街示威,再加無數大大小小示威遊行。香港司法仍然獨立,就算經常衝擊會塲和高官,人力和長毛都會上訴得直,還有無數的司法覆核。再者,失業率奇低,還有勞工短缺,政府拚命找地建屋。香港人馬照跑,舞照跳,共產黨任你罵,假期自由出外旅遊。
    香港擁有世界少有的完備法治系統,也有相對完善的福利制度,社會運作模式亦行之有效,市民基本自由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根本不存在發動公民抗命的訴求理由及環境。

    97回歸後香港人享有的民主和自由比港英時代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什麽沒有泛民的真普選就要佔中整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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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網友 "Tt" 的相關意見 ]...(1)


    Tt • 1年2個月前 舉報
    為什麼又做「民意研究計劃」!? 有何居心!?

    我兒子試過聽過,但說對方好有「問題」,老是在敏感問題多問幾次,而且更重要是作正面回覆的時候,竟然聽錯,有心做民調!? 還是想作民調!? 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我!? 我有好多朋友連電話都無聽過,但卻說自己的民意調查很具「學術性」,難道香港每區都有收集意見!? 我離島的朋友說連小學生都會入去學做問卷調查,不明白有心做一好份民調,為什麼連這麼簡單的一步也做不到!?

    說真話,小朋友。你們這種遊戲我兒子讀書時都玩過,何必要老是做些滿足教授的工作,難道你們覺得分數重要過社會安寧!? 被cut線,不知道會當棄權,還是會創作呢!? 你們反少陣會不高興嗎!? 我真的有意看看港大民意研究一些外資公司,不知道到時的民意結果是否和估計一樣!? 很多人不滿交通運輸、電力公司加價,又不見你們做民調!? 很多人不滿大學生亂借他們名義發言,召集人群就更不用說,真希望現在的學生能做好學生的本份,為什麼要政治本錢!? 為什麼要未出來社會工作過就把自己的看法強列地表達出來!? 為什麼社會會出現大學生不務正職!?

    香港有很多地方需求你們收集民意,又不見你們做!? 香港人有什麼希望政府做!? 有什麼希望大型公司做!? 有什麼希望社福機構做!? 有什麼希望大學做!? 你們又不去做民意,有心為香港,就做有建設性的民意,真的為社會做點有實惠的事。

    請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做老師的開心果。 沒有納稅人的錢,學費應是何等的昂貴!? 明白為什麼以前的人不能人人讀大學嗎!? 金錢、學額供不龐求,現在不同了,大學學位多了,無書讀的人少了,但大學不如以前般,亂開自資、自開學院、亂和老外合辦海外學位。 請年輕一代看清社會真的一面,看清為什麼從外國讀完書回來的學院教授不出來批評、民意研究外國的問題。

    難道不值香港人反思嗎!? 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回流香港嗎!? 真的有心教育香港的下一代就應指出在外國看到的好與不好,而不是賣學歷,做他人、學院的開心果。 我是會把中外、本地的好與不好,向自己的子女說明,探討並從過程中指出他們想漏了的地方、歷史的先例、前人的說話。

    這樣年輕的一代才不會成為別人的政治工具,才會宏觀世界,明白香港應給予什麼,應捨去什麼,不要老是只學外國的表面民主,認清發展民主精神的真正意義,而取其精捨其簡。

    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言致虛,物之極篤;守靜,物之真正也。做事應明白事理,這樣話才能成利器,把己才用在做福天下百姓之上,深得人們認同,也同時為社會作出應付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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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網友 "Tt" 的相關意見 ]...(2)

    Tt • 1年3個月前 舉報
    Q︰我們會在街上憐恤那些露宿者,但卻指摘團體爭取福利和促建公屋???
    A︰我有朋友在社福區做,但從未聽過你們有指摘團體爭取福利和促建公屋!?
    可能我社交層面少吧,香港青少協會、救世軍、YMCA、路德會、婦女會,未知你們所提的是哪個團體!? 房署、社會福利署!? 因我真的沒有聽聞過,更沒有報導報導過。
    Q︰我們會派月餅給基層單親家庭,但翻開報紙就批評單親媽媽呃綜援???
    A︰小朋友,你出世至今,住過鐵皮屋、板間房、試過同單親媽媽住過、做過義工!? 我義工服務過千,明白真的有人是騙綜援的,但不要單以此「批評單親媽媽呃綜援」!!! 你們有什麼理據、有數字嗎!? 有做個公開調查嗎!? 電話訪問嗎!? 為什麼你們會在「明報專訊」寫這東西!? 我真的不明白。

    Q︰「固然我們不是片中的奴隸,......,重新拾回對社會實況慎思明辯的過程與步伐。」???
    A︰看看電影,就這樣!? 說真的,你們起初還算正面,但當出現「不談判」、「反政府」、「示威」、「召集人團」,感覺你們真的露出了本性了。多花個錢,幫助社會,你們認為這效益大,還是「示威」影響民生、街坊生意、交通、旅遊業大!? 你們知道社福機構送米、衣服、食物、義工活動、老人探訪、etc,一年有多少次嗎!? 受惠人數又有多少嗎!? 人地都不會因少而忘本,不會高聲宣告。 你覺得你們比他們做得更好? 有強調的意義? 做是不成問題,本意是好的,我自己都會要求自己80後的兒子工作之餘和我一起做義工,但我真的不明白,要在「明報專訊」強調的意義如在!?

    Q︰偽善的惻隱之心???
    A︰黃同學,你的惻隱之心真的崇高,電台邀請你出席活動,卻在活動中玩手機、玩facebook。特首好意惠問你們,邀請與你握手,卻拒握手,鞠躬拒握手!? 大聲在對方面前高調反對!? 政府邀請你們出現會議一起商議(是你們提出的),卻單方面說只能接受取消!? 九巴、中電加價、你們又不出現示威!? 影響眾多民生,你們為什麼不站出來!? 港燈海難好多身為本地居民的人都幫忙出力,你們又去了哪兒!?

    Q︰「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
    A︰過以前英國人怎樣對待中國人、香港人!? 你們知道嗎!? 家人有教過嗎!? 鴉片對我們的影響,你們有體會過嗎!? 有體會,有教過,又不去幫助青年人遠離濫藥嗎!? 你們對得著自己的先人嗎!? 願意對著他們的墓前這麼說嗎!? 有想過幫那些利用青少年的團體而破壞社會和諧風氣的影響嗎!?

    明白為什麼獅子山下的人會這樣奮鬥嗎? 因為很多人都是經歷過痛苦的時刻,而磨練出現的,不是一步登天,賞苦不一定是壞事。你們經歷的少,不是我說的,你們有體會過打仗嗎!? 飢餓嗎!? 制水之苦嗎!? 越南船民問題的香港嗎!? 明白的話為什麼不會知恩!?

    Q︰如果當年沒有反高鐵,黃之鋒應該不會走出來參與社會運動,是反高鐵讓黃之鋒覺醒的,……,我能夠聽到反國教運動教他們覺醒的故事???
    A︰小朋友們,你們到內地玩嗎!? 知道高鐵的幫助嗎!? 怕內地人和香港人競爭,不等於不滿就反。最不明白的是你們的看法,為什麼每次都與大專生有關係!? 為什麼喜歡「召集人團」!? 為什麼要虛報人數!? 如果你們強調「偽善的惻隱之心」,就應該報實數,而不是「小朋友玩鬥多」。

    Q︰疑借海難抽水???
    A︰你們這種行為對得著那些死難者嗎!? 這是老師、家長教你們做人應有的態度嗎!? 當時未掌握意外具體情況就出來攻擊他人,是你們提出的「偽善的惻隱之心」!?

    Q︰針對政府的行為???
    A︰基督徒的自由不應積極地侵犯他人,應當還要顧慮到他人。你們有否行量過自己的行為是否過於激進!? 有教壞小朋友的成份!? 我自己都是教會學校出生,教會聖經希望帶給信徒的好意,所以才會有空服務社會,幫助他人。 你們說沒有政治立場,又卻在「週日」參與社會運動,幫助各政黨領袖議員共同相討遊行對策。說不違反聖經真理,我真的不明白,你若真的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為什麼不明白你們的行為正在破壞社會的和諧、背離上帝希望人懂得和諧、知恩圖報、憐憫他人的精神。 你們的行為感覺已升級成為了惡意針對,同樣是教徒的人感覺你的行動已超出一個信徒應作的行為。 就連教主都不及你所作出的公開言論行為多,作為一個心信神的人,感覺你有點借用了基督徒,因你的行為超越一般可接受的範圍。 本不應評論的,但你們和政黨的行為真的破壞社會風氣,不滿發聲是可以的,但不是像「梁x雄、陳x業、黃x民」等人那樣激進。 你們現在的行為好讓我感覺和小朋友向家長要玩具一般,不給就哭著要,不成就不離開直刊別人讓步。 這不是正當的處事方式,如當年我們好像你們這兒,香港就不會有獅子山下的故事了。

    希望年底人能平心靜氣,仔細反思一下,所謂的發聲是什麼意思,不要認為自己的價值觀是代表香港的大部分人。(對反對的聲音,說不要默默支持少數人的聲音,還要在大氣電波這樣說,這就是「家教」!?,這就是你們90後想要的「政治本錢」!? 這就是借助他人、宗教而希望得到的東西嗎!? 要是這樣,你們作為未來的主人翁,還有很多需要學,學清什麼是真言,什麼是體諒,什麼是被人利用。)

    真心希望那些破壞社會和諧的人能得到制裁,以前警方和現在大不同了,讓喜歡弄破壞的人變本加厲,有樣學樣,70~90年代可有這麼多社會運動、示威、不滿!? 不是社會沒有問題,而是大家好像一家人,希望和諧共處,體諒他人,協助政策的推行,造福社會。

    現在的風氣實在讓人難受,在梁x雄、陳x業、黃x民等人帶動下,這班人將利用新一代無知的心,破壞香港的安寧。
    帶領香港青年一代走向更激進,更暴戾的方向。
    新的一代將會不怕坐牢、不怕以身試法。
    例子︰1. 港大學生會 2. xxx議員—「民間電台」事件中的參與者,那些高調自己是知法犯法的人 3. 年輕的激進份子—衝政府、衝員警、只要不滿意就反。

    這不是我說的,扔東西等無家教的行為也增無減,上街示威而不遵守法律、條例的進遊行人士在被捕後說警方無權扣押他們,他們有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是好像你們這些人這樣用的。

    正因為這些,現在的小朋友上學帶手機(小學生!?),放學要家長、老人家拿書包,不滿意老師就投訴學校,小朋友就滿口粗言謂語的x字經。 衣著為了潮、聚眾效應而穿得像「飛仔」、行為像「欄仔」、言行像不文明、無文化的野人。

    接受訪問,並在玩手機、掌上電腦,而不尊重他人。在說話中犯了矛盾,而繼續騙人的年輕人。(國教︰不反對德育,但並反對整個學科。說願意談判,卻說只接受取消。說願意聽其他方面的聲音,卻說不要默默支持「少數的聲音」︰有調查過嗎!? 問卷調查有出過嗎!? 電話訪問有做過嗎!? 說是沒有政治力量或背景,卻集中反對政府,說會評論其他社會問題,並從來未看過你們或那些政黨為「其他的機構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上街。要求政府交代,卻從沒有交代自己的經費運作來源、買黑衣服、買物資做宣傳!? 為什麼都是「只針對政府」的!?)

    社福機構都無好像你們那可以亂用的經費,我真不明白福利機關,有資助、有捐贈,也過之以不及你們所收的資助!? 人地把手用在應用的地方,你們卻花在社會運動,而說︰「我們不是片中的奴隸,不會是社會上被壓榨得最厲害的人,但我深信在付百多元到戲院瞭解社會中最底層的人如何過活,在街上看見窮人泛起惻隱之心外,也是時候收起被人嘲諷的偽善,重新拾回對社會實況慎思明辯的過程與步伐。」

    付百多元到戲院瞭解社會中最底層的人如何過活!? 真的要瞭解是用心去社區探訪、做義工,而從幫助他人的過程中明白社會的情況,如從電影、飽受「外國人侵蝕」的70~80後教師、朋輩,你們年輕一代將不能看見社會、歷史真正的一面。 我們辛苦建立的「香港精神」將被政黨借用你們一手破壞,那左鄰右舍的精好精神,將不知而去,因這是你們一手造成的,不明白事理而盲目追從那些口說服務社區,卻在「拉布」浪費納稅人公帑的議員,說經費不夠,卻不願花自己的的人時間、金錢而服務社區,還要要求政府增加他們的資助,徵聘人手、物資。

    小朋友們,如有一天你們試過做議員助理、參選議員就會明白為什麼他們的黑暗歷不被公開,為什麼要反政府,為什麼政黨的壓力與自己的理想是背道而馳。 回頭是岸,希望你們能將「你們口中的真心」用在建立社會和諧上,這樣人們才會「停止」你們所強調的「嘲諷的偽善」,重新拾回對社會應有的步伐,再不會出現什麼70、80、90、20後的問題。

    我是這樣教兒子和社區服務對象的家人,希望你們的用心比我這一代的老人家用得更好,因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所要的不是「社會運動」,而是真心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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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網友 "Tt" 的相關意見 ]...(3)

    Tt 1年4個月前 舉報
    感覺香港真的愈來愈亂,以前示威還可以接受。
    現在最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要帶小朋友!?(有錢派嗎!?按人頭派嗎!?$xx~$1xx一次嗎!?)
    帶個這麼小的小朋友上街,說讓小朋友體會,小朋友明白嗎!?
    說謊是有問題,但我個人感覺是難道上街的人不會說謊!?未曾說謊!?

    請不會毒害下一代,以前香港人是團結、和諧。
    制水之苦,新的一代體會過嗎!?家長有教嗎!?
    說自己不是中國人!?他們有想過這番說話的意義嗎!?他們對得著他們的先人嗎!?願意對著他們的墓前這麼說嗎!?
    中國打仗時的痛苦,現在5x~8x後的家長有教小朋友嗎!?
    明白為什麼獅子山下的人會這樣奮鬥嗎?因為很多人都是走到來香港定下家庭,經歷過痛苦的時刻。

    這些新的一代明白嗎!?那些家長有教過嗎!?那些由國內走到香港的家長,有告訴過以前英國人怎樣對待中國人、香港人嗎!?
    鴉片對我們的影響,現在的人有體會過嗎!?有體會,有教過,還要濫藥嗎!?
    以前的人接受壓力的心,年輕的會去體會嗎!?
    會,還要自尋短見嗎!?有教過的話,自殺個案會有增無減嗎!?

    只說政府不好,那私人公司不好,有人上街嗎?
    港鐵、九巴、電力公司加價,影響社會無數的人,他們又不上街!?

    家中的老一代,看不去想說聲音也不成,不是不會上網,就是行動不便。
    雖然現在政府存在問題,難道就不給予時間去改、整理嗎?
    學校都會教學生,錯只要能改就沒有問題。家長也有教,做錯事只要改過就好了。

    現在的風氣實在讓人難受,看來再過一代,可能連56k上網、Windows 1.0、非智能手機是什麼都不太了解。

    在梁x雄、陳x業、黃x民等人帶動下,慢必這班人將利用新一代無知的心,破壞香港的安寧。
    帶領香港青年一代走向更激進,更暴戾的方向。
    新的一代將會不怕坐牢
    例子︰1. 港大學生會 2. xxx議員—「民間電台」事件中的參與者,那些高調自己是知法犯法的人 3. 年輕的激進份子—衝政府、衝警察、只要不滿意就反

    這不是我說的,扔東西等無家教的行為也增無減,上街示威而不遵守法律、條例的進遊行人士在被捕後說警方無權扣押他們,他們有言論自由。
    正因為這些,現在的小朋友上學帶手機(小學生!?),放學要家長、老人家拿書包,不滿意老師就投訴學校,小朋友就滿口粗言謂語的x字經。

    接受訪問,並在玩手機、掌上電腦,而不尊重他人。在說話中犯了矛盾,而繼續騙人的年輕人。(國教︰不反對德育,但並反對整個學科。說願意談判,卻說只接受取消。說願意聽其他方面的聲音,卻說不要默默支持「少數的聲音」︰有調查過嗎!?問卷調查有出過嗎!?電話訪問有做過嗎!?說是沒有政治力量或背景,卻集中反對政府,還有經費運作、買黑衣服、做宣傳!?)
    沒有說話就是少數的聲音!?說人有言論自由,卻任由同行的人向反對者說粗言謂語,說「你講xx野、走狗、狼黨、etc」。任由同行的人搶咪、扔東西。

    感覺遲早香港因為這幫人而大暴動,而且最大問題是現在的傳播界記者都開始由年輕的接班。感覺沒有以前那般真面,負面新聞也多了,狗咬人不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明星的新聞由日常生活,變質成緋聞,私生活。家庭正面活動(社區的親子活動)不選,家庭悲劇就成頭條新聞。

    支持政府的不及反政府的好收視、好題材、好延續,所以就播反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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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補充 ]

    1. 很難理解泛民的口號:"真普選,無篩選"。"普選"是指選舉制度,而制度設計可以有好或壞、公平或不公平、完善或不完善、可行或不可行等等的分別,但用 "真" 或 "假" 來形容,便令人費解。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普通選舉(英語:Universal suffrage,universal adult suffrage,general suffrage,或common suffrage),又稱普通選舉權、普選、普及選舉、普遍選舉、普遍選舉權,在民主政體中,將選舉權延伸至任何一個成年公民,稱為普通選舉,但是這個權利通常不包括未成年人,以及未擁有國籍的非公民。選舉權事實上包括了投票的權利,以及有機會能夠投票這兩方面,但普選權只單純包括擁有投票權利,忽略現任政府去徵詢選民意見的頻率,也不討論是不是所有選民都有同樣經濟基礎,可以去投票。擁有普選權,也代表,在這個國家中,無論性別、年齡、種族、信仰、社會狀況,只要是成年公民,都有選舉投票權。

    2. 七一遊行人數:民陣( 51萬 );警方 ( 9.86萬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 ( 15.4萬至17.2萬人 );港大教授葉兆輝 ( 12.2萬 )。我相信大約是 12 至 15萬。值得注意 Newsline Part 2 尾段,Michael 分別問楊政賢和周庭估計七一遊行人數,不謀而合,他們的估計都是 50萬。七一後,有記者要求楊政賢解釋 51萬 是怎樣得來。他說是根據觀察到的平均人數乘 1.5 便得到這個數。至於為什麼要乘 1.5,而不是 1.3 或其他倍數,有什麼科學根據,楊沒有進一步解釋,是否可信,也沒有深究。

    3. 看完 Newsline Part 1/2,個人認為楊政賢和周庭尚算鎮定,但面對 Michael 的連串問題,很多時都是避免正面作答,是準備不足,還是幕後軍師教錯路,還是有難言之隱,則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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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補充 ]

    想問楊政賢和周庭,你們說法治是香港的 "核心價值",但你們不惜犧牲所謂的 "法治核心價值",原來是為了 "同情和理解" 那些反對 "西北規劃和發展研究" 的暴力示威者,你們認為他們採取非理性、暴力的手段去衝擊和破壞立法會是廹不得已,是因為立法會內的 "保皇黨" 使用 " 程序暴力 ( procedural violence ) " 去強行通過 "不公義" 的議案,合理嗎? 難道你們和那些暴力示威者真的是那麼無知,不知道可以申請司法覆核? 為什麼你們不採取合法途徑去爭取而選擇激烈的暴力抗爭? 司馬超之心,路人皆知,勿再胡說。

    再者,你們仍未上位,講話已跟政棍的口吻一樣。什麼是" 程序暴力 ( procedural violence ) " ? Physical violence、domestic violence、procedural justice 我聽過亦明白是什麼,但 " procedural violence " 就未聽過,亦不清楚是指什麼。奉勸一句,從政之路荊棘滿途,你們仍入世未深,知否政途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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